Jockey Club End-of-Life Community Care Project
JCECC Capacity Building and Education Programmes on End-of-Life Care
個案:余女士
為晚期失智症病人進行「預設照顧計劃」中的家庭衝突
余女士為一名九十歲,患有晚期失智症的病人,已在護養院居住數年。她完全依賴別人進行日常照顧,並需接受腸道餵食。據家屬所述,儘管她有明顯的認知障礙,她大部分時間仍然清醒,能與家人溝通和服從指令。入住護養院前,她與女兒和外孫女同住,當中女兒承擔了主要的照顧角色。
在四個月的時間內,余女士因肺炎四次入院,反映她的身體日漸衰弱且疾病已步入晚期。因應這些反覆出現的急發性病變,「社區老人評估小組」主動與家屬展開「預設照顧計劃」的討論,並嘗試讓病人參與其中。
醫生為余女士進行了正式的精神行為能力評估。雖然余女士能夠遵從指令並進行基本溝通,但她無法記住所接收的資訊,亦無法權衡不同治療選項的利弊。因此,當時評估的結論是她缺乏作出醫療決定的行為能力。醫療團隊繼而就無效的維生治療,包括心肺復甦術,展開「預設照顧計劃」的討論,以應對其病情進一步惡化的情況。
家屬的觀點和衝突
余女士的家屬在決策權和照顧目標上產生意見分歧。她年屆七十的獨子認為自己應是主要的決策者。他對自己在退休前未能多陪伴母親感到遺憾,並形容母親為他在世上的最後一名至親。他於數年前因癌症痛失妻子,現時獨居,因此難以接受母親的健康急劇惡化。他反覆表達希望「讓母親活到最後一刻」,並堅持必須在達成家庭共識後,才會考慮是否限制任何治療的提供。
余女士的外孫女年約三十多歲,身負育兒責任並有一份全職工作,因被指責未能盡力照顧外婆而承受巨大的精神困擾。同時她亦面對舅父的施壓,後者警告任何同意停止治療的人都必須「承擔後果」。外孫女認為這是拒絕接受現實和猶豫不決的表現,對此她感到沮喪,變得失去耐性和咄咄逼人。她基於過去的同住經歷,聲稱自己清楚外婆的意願,並主張自己有權作出決定。最終,她與母親一起擁護「多數服從少數」的立場,實際上排除了舅父的反對意見。
余女士的女兒作為主要照顧者,發現自己陷入尊重兄長和認同女兒之間的兩難局面。她一方面希望減少母親的痛苦,另一方面卻因自己作為女兒、妹妹和照顧者的角色之間產生衝突,而感到猶豫不決,情緒備受困擾。
個案的發展和結果
兩週後,余女士的病情進一步惡化。醫療團隊與女兒和外孫女進行了一次「預設照顧計劃」的討論,但兒子拒絕出席。隨後,「社區老人評估小組」的醫生與外孫女簽署了一份「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」的文件。
余女士其後因再次出現胸腔感染而入院。住院期間,醫療團隊得悉並遵從了「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」。當兒子到醫院探望母親時,他認為該命令意味著母親被醫療團隊忽視,並將此情況形容為「等死」。余女士在入院一週後離世。
倫理分析和反思
本個案突顯了「預設照顧計劃」雖然旨在維護尊嚴和尊重病人的價值觀,但若背後的情感和人際關係中的張力未獲充分處理,反而可能不經意地加劇家庭衝突。兒子的抗拒態度反映了他強烈的預期性哀傷、內疚和對失去親人的恐懼,而非單純代表他反對任何醫療建議。外孫女的強硬態度,雖然出於對病人痛苦的關切,卻不經意地加劇了跨代矛盾,並破壞了家庭的凝聚力。女兒的猶豫不決,則突顯了主要照顧者在不同角色定位之間,經常面對的倫理困擾。
從倫理角度而言,病人已無法直接行使其自主權,因此重點在於代作決定和基於最佳利益而作出的決策。然而,對於誰最能代表病人的價值觀,存在意見分歧,因此令此過程變得複雜。醫療團隊面臨的挑戰,在於既要及時展開「預設照顧計劃」,又要協助家庭成員走出哀傷、否認和衝突。
實踐啟示
本個案為倫理和對失智症病人的照顧,歸納出數項關鍵啟示:
• 「預設照顧計劃」應在疾病軌跡的初期,病情惡化前盡早展開,讓病人得以分享其價值觀和意願,並指定代理決策人。
• 必須向家屬清楚解釋何謂精神行為能力評估,並強調該能力是會隨著時間和實際情況而改變的。
• 醫護人員應積極促進家屬展開具包容性的溝通,確保不同意見均得到聆聽和尊重,而非單純的「多數服從少數」。
• 處理預期性哀傷和提供情感上的肯定,與提供關於預後和治療的醫學資訊,是同樣重要的。
• 在「預設照顧計劃」後提供持續的心理社會支持,對於避免產生被遺棄感、不信任和複雜的哀傷情緒,至為關鍵。
結語
與失智症病人展開「預設照顧計劃」,不僅是一項臨床或法律程序,更是一個與人際關係和倫理息息相關的過程。當醫療團隊能對家庭相處模式、文化期望和情感需要均保持敏銳的觸覺,那麼「預設照顧計劃」便能維護尊嚴和促進「以人為本」的照顧。反之若處理不當或倉促進行,「預設照顧計劃」則有加劇家庭衝突和令哀傷過程變得更為複雜的風險。本個案說明了醫療團隊的倫理責任,不僅在於支援決策本身,更在於維繫臨終病人身邊的人際關係。



